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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双兴蔬菜腌渍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双兴注册资本:0.0013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130984MA08Y2179Y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龙华店乡南八里铺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0-27
(2022)冀0984民初1631号
服务合同纠纷
河间市双兴蔬菜腌渍厂
河北湛安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沧州分公司
河间市人民法院
2
2022-08-02
(2022)冀0984民初1631号
服务合同纠纷
河间市双兴蔬菜腌渍厂
河北湛安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沧州分公司
河间市人民法院
3
2022-06-08
(2022)冀0984民初1631号
服务合同纠纷
河间市双兴蔬菜腌渍厂
河北湛安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沧州分公司
河间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河市监处罚(2024)0656号
2024年11月11日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河间市龙华店乡南八里铺村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厂从业人员王心密在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从事蔬菜腌渍工作,该厂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建议立案调查。
罚款0.0300万元,责令改正
300.00元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8
2
河市监处罚〔2023〕0623号
河间市双兴蔬菜腌渍厂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要求的甜蒜案
1、处罚款67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600元。 以上罚没款67600元
67000.00元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9
3
冀市监沧处〔2023〕13098423000716号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店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及《检验报告》№:202307-SPCJ-0019 ,:河间市双兴蔬菜腌渍厂生产的甜蒜销售到北京市门头沟区北京沐田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关村国际医药检验认证科技有限公司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报请金冬副局长批准,本局于2023年7月31日立案,并指派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店所依法展开调查。立案后,调查人员对当事人涉嫌的违法行为,采取现场检查、收集固定书证物证、询问(调查)当事人等方式,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15日生产的,共生产了20件,4千克/件,已全部销售完,销售价格30元/件,收到货款600元。 2023年7月3日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中关村国际医药检验认证科技有限公司对该批次甜蒜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没收违法所得0.0600万元,罚款6.7000万元
67000.00元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