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包满意小吃服务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泽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0622MACYGT0C4M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县朝歌镇上街西路路南8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淇市监处罚〔2026〕183号
经查,当事人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1)海天酱油老抽、(2)海天草菇老抽和(3)江南黄陈酿料酒均是从菜市场附近的调料门市购进的,购进店铺记不得了,也未留存购进票据和供货商资质,其中(1)海天酱油老抽购进价格为25元/壶,(2)海天草菇老抽购进价格为25元/壶,(3)江南黄陈酿料酒购进价格为20元/壶,当事人陈述上述3种食品原料均是用于加工店内所销售的“老汤酱肉包”里面酱肉馅使用,因每回加工的酱肉馅斤数较少,没有建立使用记录,店内所销售的“老汤酱肉包”价格为1.5元/个,也未建立销售记录。综上,因当事人未建立使用和销售记录,违法所得和货值金额无法计算。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1)海天酱油老抽(剩余15ml)1壶、(2)海天草菇老抽(剩余1.7L)1壶、(3)江南黄陈酿料酒(剩余0.53L)1壶;
3、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