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沐与安食品厂(个人独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大伟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122MA8R0MNJ8E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群力村村委会往北100米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6﹞12号
当事人于2024年9月27日取得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2025年11月20日注销了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投资人陈大伟进行询问,当事人陈述因2025年11月21日其生产九妹蒸肉米粉(规格:260克×30袋/箱,共17箱)所使用的包装袋已提前打印好生产日期即2025/11/7,舍不得报废处理,所以出现该产品实际生产日期与其标签标注生产日期信息不符。综上,当事人上述涉案产品销售价格为53元/箱,货值共计901元,因当事人未销售涉案产品,无违法所得。
1;罚款贰仟元; 2;没收九妹蒸肉米粉(规格:260克×30袋/箱)17箱。
2000.00元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3
2
东市监处罚﹝2024﹞314号
当事人生产经营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玉米淀粉”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1、没收违法所得156元;2、罚款5000元整。
5000.00元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9
3
东市监处罚﹝2024﹞262号
当事人生产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叁拾叁元整(¥33.00);2、并处罚款贰仟元整(¥2000.00)。
2000.00元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