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小巷雅居酒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彩焕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581MA6Q5C1F0B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满邑社区居民委员会华园三小区13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保腾处罚〔2025〕110号
经查,当事人自2021年3月16日经我局核准登记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主要为住宿服务。当事人在经营的酒店内装有一台乘客电梯(出厂编号:F8N2X799,使用登记证编号:梯11滇K1367(19),设备代码:31105305002019030006),由当事人进行使用和负责管理。2025年3月26日,该台电梯经现保山市检验检测院现场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当场知晓此检验结论并在检验意见通知书上确认签字。之后我局收到保山市检验检测院出具的该台电梯的检验不合格报告,执法人员于2025年4月15日到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台电梯正处于通电使用状态,且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无法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报告。随即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停止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电梯。当事人于2025年3月26日至4月15日间存在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的违法事实。
罚款10000元。
本案属《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2021)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的“生产、销售、出租、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情形,但违法行为轻微且社会危害性较小,不属于该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情形,建议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0000.00元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