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佳家爱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981MA74RKAX90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商汇市场东门1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玉)市监罚〔2024〕114号
玉门市佳家爱超市日常经营和进货都是由李丽负责。据当事人陈述,投诉人所反映的超过保质期食品(产品名称:爽脆肉枣肠自热火锅;规格:350g/盒;生产日期:2024/01/20;有效期至:2024/10/01)是6月份或7月份从玉门市客龙源副食批发经营部购进的,购进价格:9元/盒;购进数量:4盒;销售价格:12元/盒。现场检查时,未在该店经营场所查获以上食品。投诉人提供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共计1个品种,1袋食品超过保质期,违法所得合计12元,以上食品可以提供供货方资质,购进票据无法提供。由于该店日常经营未建立销售记录,其他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据该店经营者李丽陈述,由于近期疏于管理,未及时对店内食品经营状况进行自查,导致出现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该店负责人未按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事后经营者李丽主动向投诉人以价款10倍的金额进行赔偿,投诉人表示不接受该赔偿,要求支付900-1000元赔偿(有录音为证),被投诉人认为不合理,双方未达成和解意愿,执法人员出具了《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市场监管〔2024〕第13号。执法人员对玉门市佳家爱超市负责人李丽进行了批评教育:1、不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对玉门市佳家爱超市进行了:
1.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2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12元,大写壹拾贰元整。
0.00元
玉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