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内蒙古振燕康益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九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苏海英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02MA13UM8492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教育园区烛岚苑9号楼103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东市监处罚﹝2026﹞87号
通过对内蒙古振燕康益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九分公司的现场检查,我单位执法人员对该店负责人刘巧梅、销售员李美丽的询问调查及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执业药师注册证》、《处方笺》、和《销售凭证》得知:1、当事人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2、审核并销售涉案处方药的销售员李美丽不属于执业药师和其他药学技术人员。3、2025年10月29日,该店销售员李美丽未经执业药师刘巧梅审核销售了处方药康王复方酮康唑发用洗剂、托百士妥布霉素滴眼液和达仁堂速效救心丸,我单位执法人员给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026年3月11日该店销售员李美丽在未经执业药师刘巧梅审核的情况下又销售了处方药诺氟沙星胶囊和达格列净片。4、涉案药品货值金额:75元。
通过对当事人所实施的违法事实和证据材料的分析,可以认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药品零售企业营业时间内,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未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审核,不得销售处方药]的规定属于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逾期不改正的违法行为。
5000.00元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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