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品惠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罗生 | 注册资本:0.0002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103MA4NWAMR8P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都市春天A、B栋116号门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28
(2022)湘0103民初72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汤**
黄**,长沙市天心区品惠超市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天市监处罚〔2025〕241号
本局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对长沙市天心区品惠超市销售的芹菜、山药进行了抽样检验。2025年6月30日,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4303250619823-S)显示:芹菜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出具的检验报告(NO:4303250619824-S)显示:山药经抽样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我局于2025年7月2日收到上述检验报告。
因当事人提供的进货票据为手写单据,且未加盖公章,无法证明涉案食用农产品的进货来源,本局于2025年7月15日向当事人供货商所在地的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了《案件线索移送暨协查函》。2025年7月29日,本局收到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回复函,回复函称经核实长沙市天心区品惠超市提供的票据不是长沙县黄兴镇祺旭蔬菜经营部和长沙县黄兴镇庄开放蔬菜经营部提供。因当事人涉嫌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本局于2025年7月9日对其立案调查,并于2025年7月29日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进行了询问。
因供应商无法查实,据当事人陈述涉案芹菜系2025年6月4日购进,数量为1件,大概9kg,进货金额55元,销售单价7.96元/kg,其中2025年6月6日抽检机构购买3.48kg,支付27.7元,剩余部分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故涉案芹菜货值金额为71.64元,违法所得16.64元。涉案山药是当事人于2025年6月2日购进,数量为5kg,进货金额35元,进价7元/kg,售价7.96元/kg,其中2025年6月6日抽检机构购买2.249kg,支付17.9元,剩余部分已全部售完,故涉案山药的货值金额为39.8元,违法所得4.8元。综上所述,涉案芹菜及山药的货值金额共计111.44元,违法所得21.44元。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21.44元;
3、罚款3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3021.44元,上缴国库。
3000.00元
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8
2
长天市监罚字〔2024〕12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3月16日从长沙市雨花区志爱食品商行购进了15袋由重庆秋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宋大妈”鸭翅尖,规格180克/袋,生产日期2023年3月7日,保质期9个月,进货单价6元/袋,进货金额90元。涉案鸭翅尖均已销售完毕,其中被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购买了10袋用于抽样检测,剩余5袋被其他消费者购买,销售价格为8.5元/袋,涉案食品销售金额127.5元,利润共计37.5元。
1.没收违法所得37.5元;2.处罚款2000元,罚没款共计2037.5元,上缴国库。
2000.00元
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