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镇康勐捧滇鸿大药房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柯建英注册资本:1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924MA6KLYDN4J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勐捧镇勐捧村委会182号自建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临镇处罚﹝2026﹞12号
经查,2026年4月8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飞行检查组,检查发现“镇康县勐捧滇鸿大药房”药品在非处方区域货架上摆放的1瓶“六合维生素丸”,生产企业: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4年4月27日,有效期至2026年3月,购进价格16.5元/瓶,销售价格29元/瓶,货值金额29元。查获时该药品已超过有效期。调查中,当事人积极提供药品随货同行单及相关销售凭证,该批药品共购进5瓶,销售凭证显示该批药品在有效期内销售4瓶,没有违法所得。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实:??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记录当事人名称、经营者姓名、类型、组成形式、经营地址、范围等,证实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复印件1份,证实当事人从事药品经营相关手续合法有效。 3.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实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 4.现场笔录1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证实执法人员在药店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问题及需整改的事项。 5.市局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现场检查报告1份,证实当事人存在销售过期药品的情况。 6.询问笔录1份,证实当事人销售过期药品的情况。 7.供货商云南云红药业有限公司药品“六合维生素丸”随货同行单1份、滇鸿大药房零售单1份,证实涉案药品的来源及销售情况。 8.现场照片1张、药品照片2张,证实当事人销售过期药品的情况。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规定。鉴于调查中,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证据,且具有初次违法,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情形,符合《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减轻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条第(二)(三)项和《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国药监法〔2024〕11号)第十一条第(二)项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有效期药品“六合维生素丸”1瓶; 2、罚款人民币2000元。
2000.00元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