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瑞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潘雨生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207MA2TFYW21B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南翔万商轻纺城2楼F区3003-3005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芜市监市罚〔2026〕8-4号
1.当事人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2.当事人生产经营错误标注了执行标准的茶叶,属于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行为,当事人已及时修改食品标签;3.涉案物品中,标签存在问题的产品的货值金额为39.2元;违法所得为39.2元。另经核查,当事人于2025年3月5日因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已被本局予以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638元、罚款人民币500元的处罚。
1;罚款壹仟元; 2;没收违法所得叁拾玖元贰角。
1000.00元
芜湖市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2
2
芜市监市罚〔2025〕8-34号
2024年11月25日,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潘雨生前来我局接受执法人员调查询问,其陈述涉案产品“徽丰大叔®安徽毛尖”是当事人从上游企业“游翔名茶”(芜湖市三山区游翔茶叶经营部)采购毛尖茶叶后,再进行分装生产后销售的,实际生产产家就是当事人,当事人具有生产绿茶的资质,因为生产时没有注意,疏忽导致将生产企业打错了。当事人反映涉案产品为应季产品,定多少生产多少,没有库存了,只在网络上进行销售,安徽毛尖实际成本是50元/斤(500克),一般以99元/盒(150克/盒)销售。通过调取当事人网络销售情况截图,当事人共采购交易13笔,共计22盒,90+270+90+99+90+90+360+90+450+90+90+90+69=1968元,成本为22*150/500*50=330元,违法所得为:1968-330=1638元。通过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询问相关人员、调取现场检查照片,认定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内容与实际不符的“徽丰大叔®安徽毛尖”茶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的规定,构成了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涉案产品的违法所得为1638元。
1;罚款伍佰元; 2;没收违法所得壹仟陆佰叁拾捌元。
500.00元
芜湖市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