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鑫悦客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凤玲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6MA06GC6X0K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集安里北四条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2-26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12-0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3
2023-11-07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4
2023-04-27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5
2023-03-14
(2022)津0113民初117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高*
天津鑫悦客运有限公司,李**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6
2023-02-17
(2023)津0106民初3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鑫悦客运有限公司
梁**,张**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7
2022-12-08
(2022)津0113民初62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鑫悦客运有限公司
梁**,张**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8
2022-11-01
(2022)津0113民初62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鑫悦客运有限公司
张**,梁**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9
2022-09-26
(2022)津0113民初8569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10
2022-09-26
(2022)津0113民初8569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周**
天津鑫悦客运有限公司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0-12
2022-09-26
(2022)津0113民初8569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周**、天津鑫悦客运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10-11
2022-09-26
(2022)津0113民初7738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姜**、天津鑫悦客运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交(总)罚〔2026〕06140号
天津鑫悦客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
15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03-31
2
津交(总)罚〔2026〕06141号
天津鑫悦客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
15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03-19
3
津交(总)罚〔2026〕06142号
天津鑫悦客运有限公司道路运输企业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
15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02-13
4
津交(总)罚﹝2026﹞06143号
天津鑫悦客运有限公司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
15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02-13
5
金运政罚﹝2025﹞502043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1月18日10时30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15K198+200检查时发现天津鑫悦客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天津鑫悦客运有限公司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信银行义乌分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18
6
津交(总)罚〔2025〕061287号
天津鑫悦客运有限公司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10-21
7
津交(总)罚〔2025〕061140号
天津鑫悦客运有限公司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09-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