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冠县恒冠钢材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姚道强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71525576618153K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冠县甘官屯乡后蚕姑庙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5-01-19
2015-01-19
(2014)冠商初字第1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冠县恒冠钢材有限责任公司与霍书民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5-01-19
2015-01-19
(2014)冠商初字第1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冠县恒冠钢材有限责任公司与关**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5-01-19
2015-01-19
(2014)冠商初字第1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冠县恒冠钢材有限责任公司与王志强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5-01-19
2015-01-19
(2014)冠商初字第11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冠县恒冠钢材有限责任公司与刘**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5-01-19
2015-01-19
(2014)冠商初字第1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冠县恒冠钢材有限责任公司与李**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5-01-19
2015-01-19
(2014)冠商初字第11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冠县恒冠钢材有限责任公司与刘**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冠市监处罚〔2026〕84号
经调查,当事人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2个年度未在规定的时限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2025年8月15日,我局在冠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提示公告》,要求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补报未报年度报告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该企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履行相关义务;同时公告内容提示该企业连续12个月未纳税申报、未缴纳社保;执法人员通过拨打该企业注册电话、到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实地核查及到注册地所属村委会查证仍未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以上调查认定当事人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建议给予当事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0.00元
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