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洪昌生物有机肥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战海霞 | 注册资本:4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10820519596178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退沙办许村北500米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1-05-20
(2021)晋1082执1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霍州市洪昌肥业科技有限公司
许*
执行文书、拍卖
霍州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6-11
2021-01-27
(2021)晋1082执1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霍州市洪昌肥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40500.00元
执行案件
2
2021-06-11
2021-01-27
(2021)晋1082执136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霍州市***肥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40500.00元
执行案件
3
2017-12-28
2017-12-19
(2017)晋1082执1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霍州市洪昌肥业科技有限公司与临猗海博腐植酸销售有限公司、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霍市监处罚﹝2026﹞36号
2025年8月27日,当事人向邯郸市永年区广府镇东桥村美红农资门市销售了83袋不合格生物有机肥。每袋售价23元,利润5元。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肥料的违法事实成立。经核算,该批次货值共计1909元,违法所得415元。
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肥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理如下: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肥料;2、没收违法所得肆佰壹拾伍元整(415元);3、处以罚款叁仟捌佰壹拾捌元整(3818元)。
3818.00元
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