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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浙航食品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应婷婷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0681MABW5A6F1D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店口镇檀溪村下檀自然村500号-2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诸市监处罚〔2025〕1660号
2025年9月28日,当事人诸暨市应婷炒货厂生产了2箱陶香缘原味瓜子,规格5kg/箱,售价22元/kg,其中1箱销售给年年乐炒货店。另外1箱原味瓜子中4.5kg产品于2025年9月29日被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抽样,剩余0.5kg产品自用。上述产品经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检验结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及《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二)项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209元;二、罚款8000元。
8000.00元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5
2
诸市监处罚〔2025〕582号
2025年3月31日,当事人诸暨市应婷炒货厂生产了2箱陶香缘原味瓜子,规格5kg/箱,售价80元/箱,2025年5月9日,该批次瓜子在绍兴市柯桥区夏淼徕旺超市销售时被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及《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二)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60元;2.罚款5200元。
5200.00元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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