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泰达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学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85MA45XW1961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登封市滨河路南段玉皇庙村口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登)应急罚﹝2025﹞21号
2025年7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人高明超、王新建根据群众举报登封市泰达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一名工作人员未穿防静电鞋(举报视频为证)在加油区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通过现场核实,举报视频中的一名加油工作人员未穿戴防静电鞋在加油区情况属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给予登封市泰达石油公司加油站处人民币11000.00元整(壹万壹仟圆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11000.00元
登封市应急管理局
2025-08-20
2
登市监处罚﹝2025﹞31号
该批次92号车用乙醇汽油是当事人于2024年12月24日从登封市送表宏运加油站购进的,共购进了9.365吨,单价为5.8元/升,购进金额为73890元。当事人能提供购油发票和油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2025年12月30日第三方公司进行抽检时,用于检测备样带走的共4升,液位仪显示剩余油量2860升,该批次不合格汽油共计2864升,当事人在2025年1月3日已全部销售完,销售价格为6.76元/升,涉案油品货值金额共计19360.64元,违法所得共计2749.44元。后经当事人排查原因,是因为储油罐没有及时清理造成的,当事人购进后将本批次汽油卸入2号储油罐储存,该储油罐容积为30立方米,本次抽检时该批次进的成品油仅剩余2864升,不到油罐容积的十分之一,在储油罐的底部储存,同加油机连接的出油口距离罐底只有10-15公分的高度,油罐长时间没有进行过清洗,底部混有杂质,造成了抽检的油品不合格。
一、没收违法所得2749.44元; 二、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1.8倍罚款34849.15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37598.59元。
34849.15元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