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海推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沈芳芳 | 注册资本:6.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416MADW1AD216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兴业大道211号徽商商务中心A座不分单元2405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九市监处罚〔2025〕489号
当事人在京东网站发布的广告:1、“圣麟草艾草泡脚包驱寒祛湿气助睡眠家用红花益母草艾叶草本 养生足浴粉”宣传具有祛湿驱寒、安神助眠等疾病治疗功效;2、“锦康隆益生菌中老年驼奶粉高钙高蛋白增强免疫力成人全脂新疆纯骆驼乳粉”广告宣传具有增强免疫力功效;3、“朕皇北京同仁堂纳豆红曲地龙蛋白人参片正品中老年纳豆激酶降血脂血压”宣传具有降血脂血压治疗功效;4、“西梅酵素果冻清肠排宿便果蔬孝素西梅白芸豆益生菌果蔬汁饮”宣传具有“清肠排宿便”“控脂塑体 无惧油腻”“排瘦减”功效,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当事人在京东网站销售的上述商品均为普通产品和食品,但当事人发布的上述商品广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涉嫌发布违法广告。
1.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