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兴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阿尔孜古丽·艾克热木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825MA775HKU2R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巴州且末县1区前进东路阿尔金花苑30幢3单元4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09-13
餐饮服务合同纠纷
姜**
且末县兴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且末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1-28
2018-11-30
(2018)新2825民初376号
餐饮服务合同纠纷
姜**与且末县兴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且市监处罚〔2025〕23号
经查:巴州慕诚装饰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未按规定时间公示2022、202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且未在税务部门按期进行纳税申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营业场所均查无下落。我局于2025年2月13日在且末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报补报行政提示公告》及企业名单,告知上述当事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企业年报补报工作。2025年3月7日再次在且末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送达公告》及企业名单,责令上述涉案当事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企业年报补报工作,或确认在正常生产经营,或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截止目前,上述涉案当事人仍然未办理企业年报补报工作,亦未与我局确认公司是否在正常生产经营或者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吊销营业执照。
-元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7
2
且市监处罚【2023】51-15
且末县阿克拉勒家具商贸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未按规定时间公示2021、2022年度企业年度报告,2021年、2022年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公示了年报提示公告,并多次打电话联系,以上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公示年度公告。
对以上22年未年审的且末县阿克拉勒家具商贸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违法行为,建议立案调查
-元
审批登记注册室
2023-05-2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1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1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0-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