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应电梯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祝银莹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057869118922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州高新区新保路28号福州正荣财富中心A1地块3#楼18层1801办公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首处罚﹝2025﹞2号
长乐区首占镇冶金大厦内的电梯原为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负责维保,2024年10月份电梯维保合同到期后,电梯使用单位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分公司于2024年11月初,与当事人福州一应电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长乐区首占镇冶金大厦《电梯维保合同》,电梯维保合同中约定的维保期限为: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10月31止,共14台电梯,合同维保保费480元/月/台,维保费用支付为次月的25日之前。根据合同约定,当事人于2024年11月初已开始介入长乐区首占镇冶金大厦电梯维保,11月份的长乐区首占镇冶金大厦的在用运行中的电梯首次半月维保应由福州一应电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2024年11月16日,我局对长乐区首占镇冶金大厦电梯开展执法检查,发现福州一应电梯科技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的要求对负责维护保养的6号电梯TA48970及5号电梯TA48975定期开展周期维护保养﹝现场无维保纪录单、监控处未发现维保迹象﹞。本案涉及2台电梯,违法所得480元﹝240元*2,一台电梯1个月维保费用为480元,半月维保费用为240元﹞。
1.罚款1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480元
10000.00元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