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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郑光晖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4301006639677306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1段979号天城国际广场8栋810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9-15
(2021)湘0521民初4489号
承揽合同纠纷
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邵东县湘福物业有限公司
邵东市人民法院
2
2019-12-06
(2019)湘0111民初13164号
承揽合同
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万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2-20
2019-12-03
(2019)湘0111民初13164号
承揽合同纠纷
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与万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万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7-05-31
2017-04-01
(2017)湘0211民初408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诉被告株洲市联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县市监处罚﹝2025﹞X299号
经查明,当事人与长沙胡湘名珠家具批发有限公司签订有《电(扶梯)设备保养合同》,承担长沙胡湘名珠家具批发有限公司6台电梯自2024年12月18日起至2025年12月17日期间的电梯维护保养工作。2025年5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扶梯(产品编号:43403787)的维保记录,显示最近一次维保记录时间为2025年5月9日,直到2025年5月29日超15日电梯公司维保人员未对设备进行例行保养。当事人作为公司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另查明,当事人与长沙胡湘名珠家具批发有限公司签订有《电(扶梯)设备保养合同》,该合同为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年度合同,付款方式及办法内容具体为“季度后付: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每季度后10天内将维保服务费汇至乙方账户”,合同中约定扶梯保养费用为4000元/台/年,每月两次保养,每年共计24次保养,只有这次没有实际按照安全技术保养规则要求进行维护保养。这台扶梯此次的保养费用共计166元为违法所得。
:一、罚款 15000 元;二、没收违法所得 166元
15000.00元
长沙县市监局
2025-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