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百年养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宏达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02585136092C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安阳路97号B12栋1层1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市监处罚〔2026〕9号
经查,该当事人给线下门店的会员发链接到“小鹅通”平台听取“微循环管理方案”产品介绍,宣传的“微循环管理方案”中包括“压片糖果”产品,在宣传中简称为“肽”或“人参低聚肽”,在直播中宣传上述产品时有“减轻慢性炎症的作用”的话术,在直播页面上宣传字样为“提高免疫力、减轻慢性炎症、抗疲劳”。根据广东中科司法鉴定所出具的《电子数据固证报告》和当事人签署的《电子数据固定文书》及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马宏达、行政专员杨茜淋、经理徐文强、负责慢病管理师魏秀颖和网络直播宣传介绍产品服务方案的赵静、岳秀娟等人叙述,当事人使用“百年养生”店铺在“小鹅通”平台循环播放(直播录制的)录播的视频宣称产品具有消除炎症、肺结节的功效。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规定,涉嫌虚假宣传。经进一步调查,该虚假宣传是由当事人的员工岳秀娟、赵静按照公司的要求录制并在“小鹅通”平台进行循环播放发布的。
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十万元(100000.00元)
100000.00元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