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西路浙客隆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东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103MA7237FF53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七里河区安西路1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七)市监罚〔2023〕49号
2023年7月17日,兰州市七里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七里河区安西路111号的安西路浙客隆超市进行检查。检查时正在营业,经营者郑东伟在现场。该店已取得《营业执照》、《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四种预包装食品:1.西麦有机燕麦片,生产厂家: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规格:1.05千克(3罐),生产日期:2023年6月2日;2.西麦核桃粉,生产厂家: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规格:1千克(3罐),生产日期:2023年6月16日;3.庄园浓缩奶,生产厂家: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规格:250ml*12盒,生产日期:2023年5月27日;4.初元复合肽营养饮品(‖型),生产厂家: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规格:800ml(8*100ml),生产日期:2023年5月20日。以上销售的四种预包装食品均未明码标价。现场检查时,庄园浓缩奶和初元复合肽营养饮品(‖型)现场无法提供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执法人员现场向安西路浙客隆超市下达《兰州市七里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七)市监责改字【2023】4-9号),责令其于2023年7月23日前改正。
经查: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对购进销售的西麦有机燕麦片、西麦核桃粉、庄园浓缩奶、初元复合肽营养饮品(‖型)未进行明码标价及对庄园浓缩奶、初元复合肽营养饮品(‖型)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2023年7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对当事人购进庄园浓缩奶、初元复合肽营养饮品(‖型)2种预包装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7月24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7月17日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当事人已整改。截止2023年7月17日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当事人已销售西麦有机燕麦片(进价78元/盒,购进2盒,零售价98元/盒)1盒,获取违法所得20元;西麦核桃粉(进价53.6元/盒,购进2盒,零售价78元/盒)销售0盒,庄园浓缩奶(进价45元/盒,购进12盒,零售价50元/盒)销售了1盒, 获取违法所得5元,初元复合肽营养饮品(‖型)(进价145元/盒,购进4盒,零售价:188元/盒)销售1盒,获取违法所得43元。共获取违法所得68元。
1.对安西路浙客隆超市进行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对安西路浙客隆超市你单位处以 5000 元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58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5058元,大写伍仟零伍拾捌元整。
5000.00元
兰州市七里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