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绿元水产服务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781MA7JPJTJ56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赤溪街道石龙头行政村办公楼隔壁(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农(兽药)罚决字〔2023〕第000018号
经调查取证证实,当事人兰溪市绿元水产服务经营部以营利为目的,在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2年通过微信沟通从一个重庆的业务员马玉舸那里以18元/瓶的价格购入“灭的宁”戊二醛苯扎溴铵溶液48瓶,以 7元/瓶的价格购入“混杀安”120瓶,以 15元/包的价格购入“服克宁”恩诺沙星 粉30包,后将“灭的宁”戊二醛苯扎溴铵溶液以20元/瓶的价格,“混杀安”以10 元/瓶的价格,“服克宁”恩诺沙星粉以20元/包的价格置于货架上进行销售。截止案发,“灭的宁”戊二醛苯扎溴铵溶液卖出2瓶,“混杀安”卖出16瓶、自用11瓶,“服克宁”恩诺沙星粉卖出13包,其中“混杀安”有6瓶按7元/瓶卖给王铁店吴,别的兽药都按货架上价格售卖,违法所得442元,涉案兽药货值金额2760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仟玖佰元整(¥6,9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佰肆拾贰元整(¥442.00);3、没收违法财物包括没收违法经营的兽药:“灭的宁”戊二醛苯扎溴铵溶液46瓶,“混杀安”93瓶;“服克宁”恩诺沙星粉17包
6900.00元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3-08-29
2
兰农(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罚决字〔2023〕第000019号
经调查取证证实,当事人兰溪市绿元水产服务经营部于2022年通过微信沟通从一个重庆的厂家以7元/包的价格购买了饲料添加剂芽孢杆菌粉30包,作为其客户购买饲料时的赠品放在店内经营。截止案发,店内剩余饲料添加剂芽孢杆菌粉18包,当事人未卖出一包饲料添加剂,无违法所得,涉案饲料添加剂货值金额210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2,100.00);2、没收违法财物包括没收违法经营的饲料添加剂:芽孢杆菌粉18袋
2100.00元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3-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