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川汇区味味初昕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青青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1602MA9GEKQX44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太清路万国车世界1号楼4层A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周市监川罚字[2023]351号
经查,当事人无证销售的这些卷烟是在川汇区其他烟酒店购买的,其中:84mm芙蓉王(硬)牌卷烟壹拾捌条零伍盒、84mm黄金叶(小黄金)牌卷烟肆条零壹拾壹盒、84mm玉溪(软)牌卷烟壹拾条零壹拾壹盒、84mm中华(硬)牌卷烟叁条零捌盒、84mm黄鹤楼(软蓝)牌卷烟贰拾壹条零捌盒、84mm利群(软蓝)牌卷烟肆条零柒盒、90mm贵烟(跨越)牌卷烟壹拾叁条零壹拾肆盒、84mm云烟(软珍品)牌卷烟伍条零壹拾陆盒、88mm云烟(小熊猫家园)牌卷烟壹拾条零壹拾壹盒、84mm苏烟(五星红杉树)牌卷烟伍条零壹拾贰盒、84mm中华(软)牌卷烟壹条零捌盒、84mm苏烟(软金砂)牌卷烟壹条零陆盒,共计壹拾贰个品种,玖拾伍条零壹佰壹拾柒盒卷烟。当事人准备按照市场价零售销售,还未销售就被烟草局查扣了。依据烟草局提供的涉案卷烟核价表计算,其违法经营额是25221元。 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当事人复印件身份证,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2、现场检查笔录2份、产品照片1张、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照片3张、询问笔录2份、情况说明1份、涉案卷烟核价表1份,证明当事人无证销售卷烟和被烟草部门查处后现已停止销售卷烟的事实以及涉案卷烟的销售、违法经营额的情况。
3、周口市川汇区烟草专卖局移送函1份(附相关材料),证明该案件移送情况。
4、河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出具的鉴别检验报告一份,证明该批卷烟是正品的事实。
以上证据经过了出证人的确认。
罚款0.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6000.00元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川汇分局
2023-12-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