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铜仁市万山区麟苏油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瞿麟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603MA6HWRU88G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谢桥办事处谢桥新区第11栋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万市监处[2025]1号
经查,当事人经过2次抽检,共抽取当事人4.5kg(第一次抽取3kg,第二次抽取1.5kg),加上当事人原有的66kg,销售价格为每千克19.00元,当事人的货值金额共计(66+4.5)×19=1339.5元。由于当事人销售菜籽油没有作生产、销售记录,只对抽检样品4.5kg(付费)计算,违法所得为85.8元,其余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4年10月24日,我局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制作《现场检查笔录》1份,同时送达《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给当事人,证明我局依法对当事人现场进行检查并送达检测情况,告知当事人相关事项; 2.2024年10月28日,我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再次对当事人生产场所剩余的4桶菜籽油(总共5桶)进行抽检,抽检后同时对现场的5桶菜菜籽油实施了查封强制措施,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万市监强制50号。同时送达《检验期间告知书》万市监检期〔2024〕4号给当事人。证明我局依法对当事人生产的菜籽油进行检查,实施进行查封措施。同时对检验期间事项告知当事人。 3.2024年12月20日,我局收到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学送达的4份《检验报告》NO:LD01241100108、LD01241100109、LD01241100107、LD01241100106,我局依法进行立案审批,《立案通知书》于2024年12月24日送达。证明我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 4.2024年12月24日,我局再次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万市监检结〔2024〕5号以及4份《检验报告》NO:LD01241100108、LD01241100109、LD01241100107、LD01241100106给当事人,证明我局依法送达检测结果,并告知相关事项。 5.2024年12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现场进行检查,同时向当事人下达《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万市监强解〔2024〕7号,解除了2024年10月28日实施的强制措施,又于当日对两次抽检不合格的2桶菜籽油实施强制措施,下达《实施强制措施决定书》万市监强制〔2024〕54号,证明我局依法对合格菜籽油进行解封,再次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扣押处理。 6.2024年12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7.2024年12月26日,当事人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供了自己的《营业执照》、身份证等资质材料,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质。 8.上述文书的《送达回证》。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签名认可,办案人员对其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逐一进行了审查认定,符合证据要求,予以采信。
罚款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元
铜仁市万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