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东门镇朝阳屯双龙果蔗菜专业合作社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春晓 | 注册资本:4.2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3451421MA5KQYBU4P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扶绥县东门镇岜楼村朝阳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扶市监处罚〔2024〕145号
经查,当事人于2009年4月17日经原扶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成立(现“发证机关”显示为扶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截至2024年7月8日,当事人按规定开展2021-2022年年度报告工作,在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12日期间,也未向我局申请歇业备案登记。另一方面,当事人自2022-2023年间,连续两年没有到国家税务总局扶绥县税务局申报纳税的记录。我局于2024年3月9日、3月27日两次向当事人以挂号信形式邮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查函》,均被退回,无法通过当事人登记的住所地址与其取得联系。
我局于2024年6月13日到当事人登记住所地址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发现,该地址没有具体门牌号,该合作社所在村委村干部称,该合作社早已不在该村经营。此外,我局在我县辖区内也未发现有以“扶绥县东门镇朝阳屯双龙果蔗菜专业合作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扶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05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扶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2-07-05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扶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15-07-12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
扶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