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健安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许顺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724MA71A6EL22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巷道镇南湾村南湾佳苑大门西侧门点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高)市监罚【2024】4号
涉案酸枣仁销售情况一:2023年2月15日当事人将从拼多多购物平台仁合堂滋补店购进的500g酸枣仁装斗销售,至2023年4月5日销售454g,还剩余46g。具体销售情况分别是:2月15日销售60g(包含批号201213的8g),3月30日销售48g,3月26日销售30g,3月29日销售90g,3月17日销售48g,3月23日销售60g,4月4日销售48g,3月12日销售48g,4月5日销售30g,共销售462g,包括从正规渠道购进的批号为211213的8g,实际销售454g,销售价格均为2元/g。
涉案酸枣仁销售情况二:从2023年4月20日开始,当事人陆续将从张福菊个人处获赠的2kg酸枣仁装斗销售,直到本局检查时还剩余570g。具体销售情况分别是:4月20日销售48g(包括拼多多购物平台购进的46g),5月2日销售90g,6月30日销售48g,5月28日销售90g,5月26日销售60g,5月8日销售60g,5月19日销售100g,5月9日销售48g,5月31日销售75g,6月29日销售50g,6月29日销售48g,6月27日销售40g,6月21日销售60g,8月16日销售12g,6月15日销售48g,7月28日销售100g,7月22日销售72g,8月10日销售48g,8月7日销售40g,8月3日销售12g,8月2日销售48g,8月21日销售40g,8月28日销售40g,9月10日销售150g,9月15日销售49g。上述合计25张处方笺共销售酸枣仁1476g,其中从拼多多购物平台购进的酸枣仁销售46g、从张福菊个人处获赠的酸枣仁销售1430g,销售价格均为2元/g,实际剩余库存数量570g。
同时,本局2023年12月1日现场检查时,用当事人使用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计算机系统--和宇医药机构服务平台,查询计算机系统内酸枣仁库存数量为8g,调取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1日期间的酸枣仁的进销存数据,显示共33条数据。经询问调查,当事人于2022年12月13日因医保刷卡的需要更换计算机系统,在更换系统前,使用的是“千方百剂医药管理系统”,之前的销售数据未导入现在使用“和宇医药机构服务平台”,并且2023年2月14日以后购进销售酸枣仁的数据未录入和宇医药机构服务平台。上述33条数据中有3条为入库的数据,包括348g(批号:200922)和135g(批号:2110……
1.对高台县健安大药房进行了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2.对高台县健安大药房你单位处以 50000 元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386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53860元,大写伍万叁仟捌佰陆拾元整。
50000.00元
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