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白银福门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伟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0402MA721YX69G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纺织路189号26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7-13
(2023)甘0402民初374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白银福门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白银分公司
张**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2
2023-06-02
(2023)甘0402民初198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白银福门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白银分公司
张*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3
2023-04-10
(2023)甘0402民初1773号
劳务合同纠纷
李**
马**,白银福门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马*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4
2022-11-16
(2022)甘0402民初4924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
刘**,白银福门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5
2022-11-15
(2022)甘0402民初4924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
刘**,王**,白银福门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6
2022-11-15
(2022)甘0402民初5224号
劳动争议
白银福门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刘*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7
2020-07-17
(2020)甘0421行初13号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李**
白银市白银区四龙路街道办事处
靖远县人民法院
8
2020-05-21
(2020)甘0421行初10号
艾*
白银市白银区四龙路街道办事处
靖远县人民法院
9
2019-07-30
(2019)甘0402民初3189号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白银福门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李**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4-21
(2025)甘0402民初955号
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白银分公司
陈**
裁判文书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26
2023-10-27
(2023)甘0402执2812号之一
租赁合同纠纷
白银福门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白银分公司与张*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4-01-17
2023-11-15
(2023)甘04民终1467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曾*、白银福门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3-05-13
2023-03-24
(2023)甘0402民初483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分行、狄**等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3-05-08
2023-04-28
(2023)甘0402民初279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白银福门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白银分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3-04-06
2023-03-28
(2023)甘0402民初1825号
劳务合同纠纷
张*、路*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3-04-01
2023-03-02
(2023)沪0118民初98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亚士节能装饰建材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与白银福门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3-03-09
2023-02-27
(2023)甘0402诉前调书16号
劳务合同纠纷
李**、路*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3-03-09
2023-02-27
(2023)甘0402诉前调书18号
劳务合同纠纷
刘**、路*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3-03-09
2023-02-27
(2023)甘0402诉前调书19号
劳务合同纠纷
寇**、路*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3-03-09
2023-02-27
(2023)甘0402诉前调书20号
劳务合同纠纷
李**、路*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白市税稽一罚﹝2026﹞6号
我局对你单位取得2022年12月白银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代开的17份增值税发票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票明细具体如下:1.代开企业名称:车丽君,代开企业税号:620402********0421,发票代码:062002200105,发票号码:02527215,货物名称:土方开挖工程,金额:4796800.00元,开票日期:2022年12月27日;2.代开企业名称:陈德花,代开企业税号:620402********0949,发票代码:062002200105,发票号码:02527242,货物名称:土方开挖工程,金额:4952340.00元,开票日期:2022年12月27日;3.代开企业名称:刘淑霞,代开企业税号:620402********1320,发票代码:062002200105,发票号码:02527212,货物名称:土方开挖工程,金额:4828640.00元,开票日期:2022年12月27日;4.代开企业名称:魏占军,代开企业税号:620402********1330,发票代码:062002200105,发票号码:02527243,货物名称:土方回填工程,金额:4976450.00元,开票日期:2022年12月27日;5.代开企业名称:谢耀诚,代开企业税号:620421********3331,发票代码:062002200105,发票号码:02527214,货物名称:土方回填工程,金额:4872320.00元,开票日期:2022年12月27日;6.代开企业名称:张玉婷,代开企业税号:620402********042X,发票代码:062002200105,发票号码:02527228,货物名称:土方回填工程,金额:4906700.00元,开票日期:2022年12月27日;7.代开企业名称:赵毅国,代开企业税号:620402********131X,发票代码:062002200105,发票号码:02527211,货物名称:土方开挖工程,金额:4796800.00元,开票日期:2022年12月27日;8.代开企业名称:朱岐山,代开企业税号:620402********0410,发票代码:062002200105,发票号码:02527224,货物名称:土方回填工程,金额:4982650.00元,开票日期:2022年12月27日;9.代开企业名称:李庆春,代开企业税号:620402********0435,发票代码:062002200105,发票号码:02527208,货物名称:土方回填工程,金额:4886880.00元,开票日期:2022年12月26日;10.代开企业名称:刘怡梦,代开企业税号:62230********9341,发票代码:062002200105,发票号码:02527207,货物名称:土方开挖工程,金额:4815650.00元,开票日期:2022年12月26日;11.代开企业名称:雒贵春,代开企业税号:62042********1323,发票代码:062002200105,发票号码:02527209,货物名称:土方开挖工程,金额:4968660.00元,开票日期:2022年12月26日;12.代开企业名称:孟铁军,代开企业税号:620402********0436,发票代码:062002200105,发票号码:02527218,货物名称:土方回填工程,金额:4936290.00元,开票日期:2022年12月27日;13.代开企业名称:米亚龙,代开企业税号:622727********8619,发票代码:062002200105,发票号码:02528779,货物名称:土方回填工程,金额:3500000.00元,开票日期:2022年12月26日;14.代开企业名称:谭修辉,代开企业税号:620402********0920,发票代码:062002200105,发票号码:02527225,货物名称:土方回填工程,金额:4995210.00元,开票日期:2022年12月27日;15.代开企业名称:汤小萍,代开企业税号:62040********0425,发票代码:062002200105,发票号码:02528780,货物名称:土地开挖工程,金额:4845230.00元,开票日期:2022年12月26日;16.代开企业名称:王彦琪,代开企业税号:620402********2728,发票代码:062002200105,发票号码:02527227,货物名称:土方回填工程,金额:4979000.00元,开票日期:2022年12月27日;17.代开企业名称:齐晶,代开企业税号:620402********0427,发票代码:062002200105,发票号码:02528778,货物名称:土方回填工程,金额:4,950,380.00元,开票日期:2022年12月26日;以上17份发票开具金额共计81990000.00元。发现违法事实如下:1.发票流检查人员检查了你单位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开发成本科目总账、明细分类账、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并就有关涉税事项询问了相关人员,同时调取了相关人员的银行流水,发现以上17份发票中有14份发票你单位未做账务处理,未列支成本费用,其中有3份发票你单位已入账,列支成本费用。入账3份发票为发票号码:02527212(刘淑霞)、02527211(赵毅国)、02528778(齐晶),合计金额为14575820.00元,记账凭证会计分录如下:(1)2023年1月1日记账凭证第242号-1/1:借:开发成本-前期工程费-土地平整开挖.四龙路棚户区改造项目4828640.00元贷:应付账款-应付账款.四龙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刘淑霞4828640.00元(2)2023年3月27日记账凭证第011号-1/1:借:开发成本-前期工程费-土地平整开挖.四龙路棚户区改造项目4796800.00元贷:应付账款-应付账款.四龙路棚户区改造项目.赵毅国4796800.00元(3)2023年4月26日记账凭证第100号-1/1:借:开发成本-前期工程费-土地平整开挖.福门御府项目4950380.00元贷:应付账款-应付账款.福门御府项目.齐晶4950380.00元你单位提供了入账3份发票相关资料,包括记账凭证、发票、代开发票完税凭证、银行付款回单、合同、结算书等资料。2.货物流刘淑霞代开的发票是其丈夫赵毅国让她带上《土方开挖外运工程合同书》(刘淑霞签订的合同书、但是具体施工不是她干的)、身份证原件去白银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代开土方开挖普通发票,具体的开票金额、项目内容都是赵毅国交代的,工程非刘淑霞具体承包施工;赵毅国(刘淑霞丈夫)带上《土方开挖外运工程合同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工程结算单》去白银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代开开土方开挖普通发票;齐晶开具的发票是其丈夫吴凤钧让其带上《土方开挖外运工程合同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白银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代开土方开挖普通发票,工程为吴凤钧(齐晶的丈夫,给刘瑾跑腿、联系业务,具体土方开挖业务是刘瑾的)联系的,非齐晶承包施工。以上3人均无法提供详细的施工记录单据资料、工作量计算单据、加油记录、土方运输车辆记录、施工进度资料等。你单位也仅提供了简单的《合同书》、《竣工结算书》、《结算审核明细表》。3.资金流检查人员对刘淑霞(在福门的全资子公司“白银霞钰商贸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主要为福门集团办理融资业务,刘瑾持股90%,其中刘瑾为福门集团公司老总张霞的外甥女,属于集团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负责集团公司下的各分公司的运营管理)、赵毅国是刘淑霞丈夫、给福门集团公司下属二级单位长期干活,两人代开发票后,你单位将资金打到两人账户,刘瑾给刘淑霞、赵毅国打借条将资金全部借走,借条中没有约定借款利息、借款事由、还款日期、担保人、抵押物等重要约定,为虚假的借据,目的是为了掩盖虚开发票的资金回流。齐晶是甘肃福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白银分公司的员工,通过对3人进行询问,了解到以上三人均为福门集团公司的员工或有员工亲属。检查人员调取刘淑霞(开户行:农业银行,银行账号:6228451228026826273)、齐晶(开户行:建设银行,银行账号:6217004320002999300)、赵毅国(开户行:甘肃银行,银行账号:6231820101005726525;开户行:建设银行,银行账号:6217004320007012083)、刘瑾(开户行:工商银行,银行账号:6217232714000122630)、会宁福门会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甘肃银行,银行账号:61012201800006765)银行流水发现你单位存在资金回流问题,具体如下:2023年4月11日你单位(开户行:兰州银行,银行账号:102172000874846)汇入齐晶银行账户工程款4950380.00元,齐晶当天将全部资金回流至刘瑾银行账户,刘瑾当天回流至会宁福门会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账户2000000.00元,会宁福门会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天回流至甘肃福门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2000000.00元(开户行:天水秦州农村合作银行天河支行,银行账号:090710122000008609,下同);形成资金全部回流到集团公司。2023年4月12日你单位(开户行:兰州银行,银行账号:102172000874846)汇入刘淑霞银行账户工程款1049620.00元,刘淑霞当天将全部资金回流至刘瑾银行账户,刘瑾当天回流至会宁福门会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账户2000000.00元,会宁福门会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天回流至甘肃福门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2000000.00元;形成资金回流到集团公司。2023年4月13日你单位(开户行:兰州银行,银行账号:102172000874846)汇入刘淑霞银行账户工程款3779020.00元,刘淑霞当天将全部资金回流至刘瑾银行账户,刘瑾当天回流至会宁福门会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账户5779020.00元,会宁福门会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天回流至甘肃福门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5829020.00元;形成资金全部回流到集团公司。2023年4月14日你单位(开户行:甘肃省农村合作金融结算服务中心,银行账号:830130122000022883)汇入赵毅国银行账户1796800.00元,赵毅国当天将全部资金回流至刘瑾银行账户,刘瑾当天回流至会宁福门会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账户1796800.00元;形成资金全部回流到集团公司。2023年4月17日你单位(开户行:兰州银行,银行账号:102172000874846)汇入赵毅国银行账户工程款2000000.00元,赵毅国当天将全部资金回流至刘瑾银行账户,刘瑾当天回流至会宁福门会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账户2000000.00元,会宁福门会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天回流至甘肃福门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1796800.00元;形成资金回流到集团公司。2023年4月18日你单位(开户行:兰州银行,银行账号:102172000874846)汇入赵毅国银行账户1000000.00元,赵毅国当天将全部资金回流至刘瑾银行账户,刘瑾当天回流至会宁福门会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账户900000.00元,会宁福门会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天回流至甘肃福门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2000000.00元;形成资金回流到集团公司。以上资金全部回流到福门集团公司,刘瑾作为具体资金回流实际操作人员。你单位利用疫情期间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特殊政策,集中在2022年12月26日、27日期间用本公司员工及亲属的身份证件暴力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偷逃国家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
你单位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合计金额为81990000.00元(其中:已入账3份发票,金额合计14575820.00元;未入账14份发票,金额合计67414180.00元),对你单位虚开发票罚款50万元
50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白银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06-22
2
(白区)城管(规划)罚决字﹝2025﹞3号
白银福门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白银区温州路2号,福门御府建设项目西侧未按照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涉嫌违法建设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建议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经济处罚。
1669.25元
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局
2025-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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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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