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敖市新街花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达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631MA6DTDRH4U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敖市镇敖市街上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黎平市监处[2024]130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8月15日,从湖南邵东电器市场以4.5元/个购进20个奥莱恩三二二级插座,经贵州省机械电子产品检验检测院检验为不合格电器产品。本局工作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截止本局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时,该产品共销售出去3个,自己家装修用去5个,经询问调查当事人,当事人确认涉案产品销售价格为7元/个。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正在经营活动中,证明当事人在经营该款插座的事实;
2.《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证明执法人员当场对检验不合格的插座进行扣押的事实;
3.《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个人信息、主体信息,以及证明当事人该款插座进货数量、销售数量、购进价格和销售价格;
4.《检验报告》复印件1份,证明该款插座不合格的事实;
5.《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宋达鹏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上述证据符合法律法规等关于证据的规定,并经当事人予以确认。
罚款0.0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00.00元
黔东南州黎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