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都区芊芊小吃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丽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1202MAE49W1768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南街道江南街道古今里商业街欢乐美食坞M-1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陇)市监罚〔2026〕3-9号
在当事人现场检查发现的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及无标签标识的食品原料,当事人虽无法提供相同批次涉案食品原料的进货票据,但提供了涉案食品原料的购进价格图片,显示“菜花”购进价是1.99元/斤、“鸡腿肉”购进价是1.5元/支、“高嘉瑞麻辣烫面”购进价是0.58元/包、“双汇夸父淀粉肉肠”购进价是6.4元/根、夸父炸串香甜南瓜饼串购进价是0.5元/支、夸父炸串生炸鸡腿排购进价是2.35元/只,夸父炸串鸡皮串购进价是0.46元/支、酸辣粉购进价是2.33元/斤,当事人涉案食品原料货值为89.02295元。当事人未做食品加工和销售记录,涉案食品原料违法所得无法查清。当事人虽陈述未使用上述食品原料,但其无法提供未使用的证据,上述食品原料是在其操作间冰柜内检查发现,均处于开封状态,未单独存放并标识,并且和未超过保质期及未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放在一起放置在冰柜内,处于易取用的状态,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后未使用,不排除存在使用的可能性。当事人从业人员王小芳已办理有效健康证明、新购进食品原料均已索取票据及资质等、武都区雅丫小吃店和武都区六月小吃店均已变更至新的地址。
对武都区芊芊小吃店(个体工商户)进行了:
1.罚款:金额40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8个品种;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4000.00元
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