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新城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凌俊 | 注册资本:5555.55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11602MA69MQUB8E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三段70号1幢30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19
(2024)川1602民初6803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广安新城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肖**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2
2024-11-04
(2024)川1602民初244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湖南高城消防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广安新城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3
2024-10-29
(2024)川1602民初6803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广安新城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肖**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4
2024-10-16
(2024)川1602民初5682号
合同纠纷
重庆正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张**
广安新城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安康鸿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吾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5
2024-10-11
(2024)川16民终1534号
合同纠纷
广安新城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安新城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安广安区唱嗨乐享娱乐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4-09-11
(2024)川1602民初5682号
合同纠纷
重庆正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张**
重庆吾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康鸿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广安新城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7
2024-08-20
(2024)川16民终1340号
租赁合同纠纷
陈**
广安新城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4-06-20
(2024)川1602民初3811号
追偿权纠纷
广安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鸿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安新城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9
2024-06-19
(2024)川16民终899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广安新城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浩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4-06-13
(2024)川1602民初3780号
租赁合同纠纷
广安新城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陈**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6-26
2024-06-06
(2024)川16民终609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广安新城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上海五天景观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2-08-12
2022-03-24
(2022)川1602财保15号
财产保全
广安印象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广安新城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84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3
2022-04-01
2022-02-09
(2022)川1602民初102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胡**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5-30
2021-04-25
(2021)川1603民初603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王*与广安新城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05-14
2021-03-24
(2021)川16民辖11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王*与广安新城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广广市监处〔2023〕51160223000033号
当事人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有吾悦公馆、吾悦广场、吾悦金街等项目。当事人为推广宣传吾悦广场商业和吾悦公馆住宅的销售,委托广安搜房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开始在民安中街、双桥、滨河路一段、金安大道三段等20个点位发布路名牌灯箱广告,广告包含“广安吾悦广场/首付5万起住华宅/总价10万起抢旺铺/购物中心火爆经营/安家吾悦享繁华/约89-142㎡品质华宅/约40-70㎡臻稀旺铺/返乡置业季购房六重礼”等内容,广告涉及住宅及商业房源面积描述,均未标明为建筑面积或套内面积。当事人未认真对房地产广告发布内容进行审核,在广告发布后,也未认真进行检查验收,未发现其发布的房地产广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要求。2023年1月5日,我局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后,当事人才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当事人发布上述广告的费用为48000元。
罚款7.2000万元
72000.00元
广安市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