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南洲孙米米海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921MACCMM7F77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兴盛东路47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市监处字〔2024〕384号
已查明,本局于2024年6月3日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接收到由湖南山水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当事人经营“姜”的不合格检测报告(编号为№: FJ2407209),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2024年5月10日批次“姜”的检验结论为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依法告知了当事人有复检权,至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亦未提出复检申请。
另查明,2024年5月10日当事人从南县九都菜市场购进上述“姜”,因进货票据丢失,无法确定具体购进数量和具体购进单位,购进价格为16元/kg,销售价格为16元/kg,至本局依法查获时止上述食品已全部使用完毕,按照抽样数量计算,货值金额为35.2元,故违法所得为35.2元。
1.没收违法所得35.2元;
2.罚款10000元;
罚没金额合计10035.2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6
2
南市监处字〔2024〕194号
已查明,2024年5月17日本局委托南县检验检测中心对当事人使用的上述电子计价秤进行检定,当日南县检验检测中心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证书编号:202405000319),检定结果为称重测试(载荷L5000g,显示值I6100g,误差E1100g;载荷L10000g,显示值I12200g,误差E2200g;载荷L15000g,显示值I18300g,误差E3300g),外观不符合《JJG539-2016》6.1计量的安全性要求,称重测试不符合《JJG539-2016》5.4最大允许误差的要求,检定结论为不合格。本局于2024年5月22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定结果通知书和检定结果告知书,当事人对检定结果无异议。
另查明,当事人使用上述这台电子计价秤是用于卤虾称重,并于2024年4月1日开始对外经营卤虾,卤虾销售价格为25元/kg,至本局依法查获时止,上述计量器具一直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当事人对外销售卤虾共计10400元,故违法所得10400元。
1.没收不合格电子计价秤(型号:BPS-30,厂家:厦门佰伦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一台;
2.没收违法所得10400元,上缴国库;
3.罚款590元,上缴国库;
罚没合计10990元,上缴国库。
590.00元
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