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州省浩宁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覃利足注册资本:1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2722MAAJPGJL5M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玉屏街道环城西路老检察院旁公共租赁房一号楼一单元六层四号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荔市监处[2024]32号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从事电梯维护保养服务已取得相关资质合法经营的事实; 2、“贵州润之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贵州省浩宁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电梯保养合同书复印件1份,证明“贵州省浩宁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跟“贵州润之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使用的电梯维护保养的事实; 3、“荔波县小七孔镇荔水风情酒楼”与“贵州省浩宁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电梯保养合同书复印件2份,证明“贵州省浩宁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跟“荔波县小七孔镇荔水风情酒楼”使用的电梯维护保养的事实; 4、“贵州润之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电梯安全管理员李巧昌、“荔波县小七孔镇荔水风情酒楼”的经理李仁礼、“贵州省浩宁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覃利足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他们的真实身份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 5、现场笔录2份,证明当事人未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电梯维护保养的事实; 6、“贵州润之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电梯安全管理员询问调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未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电梯维护保养的事实; 7、“荔波县小七孔镇荔水风情酒楼”的经理询问调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未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电梯维护保养的事实; 8、“贵州省浩宁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询问调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未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电梯维护保养的事实; 9、现场拍摄照片8张以及现场录制的视频1个,证明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检查和当事人未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电梯维护保养的事实。
罚款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000.00元
黔南州荔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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