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成和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国伟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2524MA6PA7PR49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临安镇永祯路43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红建处罚﹝2025﹞101号
当事人从山东天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购进和广东至远药业有限公司购进药品并进行销售,库存管理不到位导致药品超过有效期,直至2025年5月20日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仍然在阴凉区货架上陈列,具体情况如下:(1)当事人于2024年11月6日从山东天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购进葡萄糖注射液,20ML:10G×40支/盒×24盒,购进价4元/盒,销售价6元/盒,生产日期2023.8.17,有效期至2025.1,已超过保质期108天,在有效期内销售了12盒,剩余12盒被我局扣押,货值金额计72元;(2)当事人于2023年5月31日从广东至远药业有限公司购进腹可安片,24片/盒×1000盒,购进价1.1799元/盒,销售价1.80元/盒,生产日期2023.5.2,有效期至2025.4,已超过保质期19天,在有效期内销售了782盒,剩余218盒被我局扣押,货值金额计392.40元。
上述2种药品超过有效期后未售出,货值金额共计464.4元,无违法所得。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建议对当事人一般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葡萄糖注射液12盒,腹可安片218盒;
2.罚款6500元。
6500.00元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