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区女人街彭记麻辣烫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彭先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03MA4DNR7G00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荆州区南环路1号长江大学东校区四食堂内(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荆区市监处罚〔2026〕41号
经查,当事人办理有《营业执照》和《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经核准在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南环路1号长江大学东校区四食堂内从事经营,其中《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已过期。2026年3月27日,本局收到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区分局《移交函》(荆公分函〔2026〕01号、荆公分函〔2026〕02号)及相关资料,称其在接到本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荆区市监涉罪移〔2026〕2号)后查明,李世发明知“山东滨州阳县千易食品公司”给其供应的食材是速冻调理鸭肉(生制品),仍将速冻调理鸭肉(生制品)切割成卷,谎称“肥牛卷”销售给当事人。2026年4月10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售卖区域未发现肉卷类餐品在售,在操作间内未发现肉卷类食材制品,店内未见肉卷类菜品名称。
现查明,2025年6月5日,当事人通过微信向昵称为“天天冷冻”的李世发以7元/斤的价格采购定量包装无食品标签的涉案食品13次,合计108斤,付款金额756元。当事人购进时未向李世发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购进后将涉案食品与其他食材一同摆放于食品展示柜内(未标明食材名称),均以16.8元/斤的价格进行销售,截至案发,涉案食品已全部售完。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五条第一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计算违法所得时,可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生产商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款、所销售或者在服务中使用的商品购进价款等合法必要支出。”的规定,本局以当事人已售的108斤肉卷为涉案食品,货值金额1814.4元,违法所得为1058.4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本局案审会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保存相关凭证的行为,给予警告;
2.对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照规定办理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给予警告;
3.对采购使用无标签的食品原料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为1058.4元,并减轻处以1000元罚款;
以上罚没合计2058.4元,上缴国库。
1000.00元
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