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志伟针织品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晚英 | 注册资本:1.5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1302MA5M2YNM6E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来宾市桂中农贸综合批发市场9栋-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市监处罚〔2023〕40070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05年6月13日开始营业至今,一直从事针织品、百货零售,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当事人在未向销售员索取购进票据及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材料、商标授权书、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等材料的情况下于2023年8月中旬以现金支付方式从销售员处共购进南孚五号(LR6)五粒挂卡装500粒,购进价格1.76元/粒;购进南孚7号(LR03)五粒挂卡装500粒,购进价格1.76元/粒。上述“南孚电池”内外包装及电池体上均标注有“南孚聚能环4”无汞碱性电池, 生产厂家: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 ,生产商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9号等字样内容,上述商品外包装上均标注有“南孚”商标。
2023年10月24日,经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对上述涉案的电池进行鉴定,鉴定书显示:以上南孚碱性电池经我公司鉴定人鉴定,不是我公司生产以及授权单位生产的产品,经确认为侵犯我公司商标“南孚”专用权的产品。
另,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为“南孚”商标注册证的持有者,注册商标编号:第40077373号,截止至案发时当事人所购的上述标注有“南孚”商标的1000粒电池均以2.5元/粒的价格对外销售,其中南孚五号(LR6)五粒挂卡装销售了465粒,获利344.1元,南孚7号(LR03)五粒挂卡装销售了480粒,获利355.2元。涉案电池货值金额为2500元,本案违法所得699.3元。
另查明,当事人也无法提供上述涉案商品的购进票据,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及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也无法联系供货者且于2019年因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被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兴市监处字〔2019〕40032号),处罚内容:1、没收标有标称为“南孚”牌电池的碱性高能电池(7号)852粒和碱性高能电池(5号)615粒;2、罚款2000元。
1.没收被我局扣押的标注有“南孚”商标的电池55粒;
2.没收违法所得699.3元;
3.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来宾市兴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