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启晨文具玩具城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旭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2MAC9LWHQX1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长春市榆树市四小大门西侧2号底商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处罚〔2024〕1168号
当事人“榆树市启晨文具玩具城”成立于2023年2月22日,法定代表人陈旭,注册地址为榆树市四小大门西侧2号底商,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文具用品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我局于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榆市监责改字{2023}12082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建立并完善进货查验记录。2023年12月18日,对“榆树市启晨文具玩具城”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现场西侧销售区摆放的宏源爆浆话梅软糖、品之旺葱油拌面无法提供进货台账,责令改正期限内尚未整改。
2023年12月7日,我局对榆树市启晨文具玩具城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榆市监责改字{2023}12082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建立并完善进货查验记录。截止2023年12月18日,当事人榆树市启晨文具玩具城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仍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无法提供销售台账及销售记录。
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5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2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户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