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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煜佰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鲍秀珍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113369085064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百合花城21#6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万市监处罚〔2026〕35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5年4月8日办理《营业执照》,名称:宜春煜佰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场所: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百合花城21#6号商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113369085064,一般经营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日用品批发兼销售。当事人办理了预包装食品备案登记。当事人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取名宜春煜佰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是为了未来经营医疗器械产品。但当事人并未经营医疗器械产品。当事人经营普通食品。当事人主要在淘宝网上从事网络经营,当事人的淘宝店铺名称为“艾瑞贝拉正品直供”,当事人在淘宝负责接单,供货商负责发货商品直接从发货地发给淘宝买家。 当事人在淘宝店铺中与投诉举报人万某聊天对话,在对话中谈到名为艾瑞贝拉第三代-美容院升级肠排肝胆清肾养肺结肠spa灌肠免煮套餐的“复合绿茶粉固体饮料”,当事人在对话中宣称该产品主要功效是:排毒,排宿便,清除肠道垃圾,缓解便秘,改善肠道内环境从而提高免疫力,辅助瘦身美体,祛除青春痘,排毒养颜。事实上该产品只是一款普通食品,当事人无法提供以上宣称功效的任何凭证。当事人在淘宝上销售该产品共9盒,每盒销售价为1393.00元。 当事人在淘宝店铺中销售名称为艾瑞贝拉果蔬酵素粉肝胆柠檬橄榄油断食辟谷院装spa套装的“菊粉膳食纤维固态饮料”,当事人在淘宝店铺中宣称该产品:1.新一代肝胆spa套装,肝胆畅通,帮助五脏六腑减轻负担;3盒1疗程;2.为肝减负,一身轻松,呵护您的小心肝;3.促进运转,恢复活力,排除堵塞,增强动力。事实上该产品只是一款普通食品,当事人无法提供以上宣称功效的任何凭证。当事人在淘宝上销售该产品共33盒,每盒销售价为562.00元。当事人于2025年11月开始在淘宝店铺上传并使用了以上宣传词和宣传图片。
对当事人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第一款之规定,同时参照《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2025年本)》第二编第二十条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裁量基准】,同时听取2026年2月1日万载县创新企业商会《关于对宜春煜佰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案件进行政执法权益评估维权建议》的意见,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12,000.00元,上缴国库。
12000.00元
万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