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金鹏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陆炳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703MA5L1XDY1D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钦州市金华路36号天元翰林尊府小区36号楼1层13号商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7-03
(2020)桂07民终74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钦南支公司
钦州市金鹏物流有限公司,陈**,黄**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0-03-17
(2020)桂0703民初37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
钦州市金鹏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钦南支公司,陈**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0-30
2020-07-30
(2020)桂07民终74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钦南支公司、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9-06-19
2018-12-28
(2018)桂0721民初1937号
姚**与汪*、钦州市金鹏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柳交综(南)罚〔2026〕19号
当事人钦州市金鹏物流有限公司(桂N90857)在柳州市航惠路1号地点实施了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钦州市金鹏物流有限公司在柳州市航惠路1号地点实施了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的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现场照片,执法检查视频予以佐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单位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11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1100.00元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10
2
桂柳交综(南)罚〔2026〕18号
当事人钦州市金鹏物流有限公司(桂N90857)在柳州市航惠路1号地点实施了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钦州市金鹏物流有限公司在柳州市航惠路1号地点实施了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的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现场照片,执法检查视频予以佐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单位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11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1100.00元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10
3
粤中交罚﹝2025﹞01678号
2025年06月11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核查普通公路不停车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上传的超限运输车辆数据,发现2025年06月10日16时50分,当事人钦州市金鹏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桂N96880货车擅自在广东省中山市G228南朗快线-珠海(北行)路段超限行驶,经广东省中山市G228南朗快线-珠海(北行)非现场治超点检测,该车3轴,载货总重46.858吨,限重27.000吨,超限19.858吨。经查,该车所有人是钦州市金鹏物流有限公司,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证据:车辆信息、企业信息、非现场检测单、抓拍说明、询问笔录等。
罚款人民币玖仟伍佰元整(9500元)
9500.00元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28
4
桂0701交罚﹝2025﹞0205号
2025年01月06日20时49分,袁绍才驾驶钦州市金鹏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NC9838货运车辆途经灵山县武利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3轴10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43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25吨,超出限值18吨,超限率为72.00%。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当事人在短信、电话等通知规定期限内主动接受调查处理。
罚款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2600)
2600.00元
灵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