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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拖船自来水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中用注册资本:22.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1MA35G6334K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拖船镇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赣丰市监处罚〔2025〕186号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2023年7月至2025年7月在丰城市张巷镇安装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水表数量是303只,从南昌洪城大市场购进,购进价格60元/只,共计18180元,当事人不能提供该涉案水表的强制检定合格相关证明。2025年7月15日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赣丰市监执二限提〔2025〕40号),当事人至今未能提供涉案水表的强制检定证书,至案发之日止,该涉案水表未经强制检定无法区分正常损耗与偏差,且当事人未制作收缴水费台账,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2025年7月15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赣丰市监执二责改〔2025〕40号),当事人在2025年7月21日之前对安装在拖船镇的303只未经强制检定的水表进行更换,重新安装使用经强制检定合格的水表并提交了强制检定合格证书,因此也不再对涉案水表予以封存。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如下行政处罚:罚款4000元。
4000.00元
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0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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