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安化县平常药店(个人独资)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志广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923MA4L4NK212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安化县江南镇民主路4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罚﹝2025﹞169号
2025年7月23日,本局当事人行检,当事人销售的列药品超过有效期,具体情况为:1.“清热解毒口服液”,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0376,规格:10毫升/支,10支/盒,产品批号:230710,生产日期2023.07.12,有效期至2025.06,数量有2盒。2.“康妇软膏”,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1186,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规格:10g/管,产品批号:230110045,生产日期:2023年01月20日,有效期至2025/07/19,数量有5支。3.“维A酸乳膏”,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8509,规格:15克/支,1支/盒,产品批号:2304262,生产日期:23.04.26,有效期至:2025.03,数量有1支。4.“六一散”,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5020069,规格:9克/袋,20袋/盒,产日期:2022/05/10,产品批号:220502,有效期至2024/05/09,其中1盒未拆封,1盒用6袋、剩余14袋。5.“连花清瘟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40063,规格:24粒装,产品批号:A2212124H,产期2022/12/18,有效期至2025/05,数量有1盒。本局法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扣押期满后依法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减轻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清热解毒口服液”数量2盒、“康妇软膏”5支、“维A酸乳膏”1支、“六一散”34袋、“连花清瘟胶囊”1盒;2.罚款12000元。
12000.00元
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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