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俊民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虎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35929275621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团结村王口一小对过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24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2
2025-06-13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3
2025-06-10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4
2025-05-27
(2025)辽1481民初4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兴城市华升花生加工厂
张**,张*,东**,天津市俊民食品有限公司
兴城市人民法院
5
2025-05-27
(2025)辽1481民初154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兴城市茂源花生经销处
张**,张*,东**,天津市俊民食品有限公司
兴城市人民法院
6
2025-05-26
(2025)辽1481民初4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兴城市华升花生加工厂
天津市俊民食品有限公司,东**,张**,张*
兴城市人民法院
7
2025-05-26
(2025)辽1481民初154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兴城市茂源花生经销处
天津市俊民食品有限公司,东**,张**,张*
兴城市人民法院
8
2025-05-19
(2025)苏0830民初30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苏新海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张**,天津市俊民食品有限公司,张*
盱眙县人民法院
9
2025-03-18
(2024)辽1481民诉前调50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兴城市茂源花生经销处
张**,天津市俊民食品有限公司,张*,东**
兴城市人民法院
10
2025-03-18
(2025)辽1481民初4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兴城市华升花生加工厂
张**,张*,东**,天津市俊民食品有限公司
兴城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7-25
(2025)辽1481民初4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兴城市华升花生加工厂
张金涛;天津市俊民食品有限公司;张虎;东井红
裁判文书
兴城市人民法院
2
2025-07-25
(2025)辽1481民初154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兴城市茂源花生经销处
张金涛;天津市俊民食品有限公司;张虎;东井红
裁判文书
兴城市人民法院
3
2025-04-09
(2025)辽1481民初4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兴城市华升花生加工厂
张金涛;天津市俊民食品有限公司;张虎;东井红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兴城市人民法院
4
2025-04-09
(2025)辽1481民初154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兴城市茂源花生经销处
张金涛;天津市俊民食品有限公司;张虎;东井红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兴城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28
2022-11-30
(2022)苏0324民初104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徐州江扬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俊民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6727.44元
民事案件
2
2022-10-18
2022-07-22
(2022)浙0109民初8893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天津市俊民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古品贸易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1-09-17
2021-08-05
(2021)津0118执231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俊民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市金盛园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1-06-10
2021-04-30
(2021)津0118民初22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俊民食品有限公司与天津市金盛园食品有限公司、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8510.00元
民事案件
5
2019-12-24
2019-11-27
(2019)津0118执恢844号
天津市静海区环境保护局、天津市俊民食品有限公司其他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9-03-05
2018-12-19
(2018)津0118行审101号
天津市静海区环境保护局、天津市俊民食品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210000.00元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静王处罚﹝2024﹞23号
当事人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山核桃花生
l、没收违法所得200元;2、没收抽检不合格批次山核桃花生的留样1kg(生产日期:2023-11-25;保质期:9 个月);3、罚款50000元。
50000.00元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7
2
津市监静王处罚﹝2023﹞49号
当事人于2023年7月10日生产了水煮花生15箱(标签标注生产商:天津市俊民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团结村;生产许可证号:SC1***************05;执行标准编号:GB/T22165;净含量:500克±10克X25袋/箱;生产日期:2023年7月10日;联系电话:***************),上述预包装食品标签未标明保质期。
1。没收违法生产的水煮花生15箱(标签标注生产商:天津市俊民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团结村;生产许可证号:SC1***************05;执行标准编号:GB/T22165;净含量:500克±10克X25袋/箱;生产日期:2023年7月10日;联系电话:***************); 2。罚款15000元。
15000.00元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8-19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