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欣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欣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6MAC1332QXM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杨四岭节能灯工业园3号(高升照明院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蕲春市监处罚〔2023〕91号
经查明,当事人2019年底至2020年初从深圳市威诺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购进涉案不合格“威诺华”LED厨卫灯,因时间久远具体进货时间与数量无法查证,本局以抽检库存数量计算货值。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该“威诺华”LED厨卫灯的灯具上未标注产品型号,标准或产品明示要求灯具上要注明产品型号,其结构易碎部件碎裂,标准或产品明示要求用0.2J的冲击能量对易碎部件进行试验冲击,试验后样品应无损坏,以上两项不符合GB7000.1-2015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检验报告》送达之日,抽检不合格的“威诺华”LED厨卫查实数量为380台,进货价31.8元/台,销售价35元/台,货值金额13300元.因当事人未能提供该不合格“威诺华"LED厨卫灯的进货数量和已销售数量,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开事责任”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行政处罚:
1.没收不合格LED厨卫灯380台;
2.罚款13300元。
13300.00元
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