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鑫悦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杰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6MA4K24GR76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18号复地东湖国际六期第9幢1层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5-12
(2021)鄂01民终4632号
借款合同纠纷
武汉鑫悦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臧**,九弦(武汉)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0-11-17
借款合同纠纷
臧**
九弦(武汉)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鑫悦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30
2020-12-26
(2020)鄂0103民初6513号
企业借贷纠纷
臧**与武汉鑫悦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九弦(武汉)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82872.33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市监处罚〔2026〕56号
经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已生效的(2025)鄂0103刑初553号《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乐成伟,男,1982年6月15日出生于湖北省钟祥市,公民身份号码420881198206154037,九弦(武汉)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乐成伟以九弦(武汉)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为核心借款企业,通过注册空壳公司、承诺高额利息,以借新还旧等方式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乐成伟伙同他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59200000元,未兑付人民币13697762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依法作出判决。
另查,根据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委托湖北民生拓展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专项审计出具的《关于九弦(武汉)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的审计情况说明》显示,你单位为融资借款主体之一,平台借款金额200万元。乐成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诉机关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向本局发来《检察建议书》(鄂武江检建〔2025〕19号),认定你单位并无实际经营业务,系乐成伟实施违法活动的犯罪工具,对广大民众的财产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存在极大的犯罪风险,要求我局对你单位等相关市场主体依法处置。
2025年10月21日本局前往你单位《营业执照》登记住所武昌区中北路118号复地东湖国际六期第9幢1层9号现场检查。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朱杰到场,在该小区上海高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工作人员曾振威的陪同下,对你单位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发现你单位未在该地址开展经营活动。曾振威作为见证人,在《现场笔录》上签字。该地址的实际经营者为武汉市武昌区嘉韦美学服装服饰店,经营者邬小佳提供了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武汉商业地产租赁合同》复印件。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本局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