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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蓝翼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朴明珠注册资本:1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5MAABTRTW37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兴民路9号附2-1、附2-2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长寿市监处罚〔2025〕808号
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21年6月29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5MAABTRTW37,在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文苑北路1号1幢1-3-2从事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等经营活动。同时,当事人未经审批开展了校外篮球培训经营活动。 现查明,2021年8月20日,当事人首任法定代表人游小芳租赁了长寿区文苑北路1号宛溪里篮球场场地,面积1148.83平米,约定房屋用于团体体育赛事、培训活动基地。因公司经营不善,2022年7月,公司法人变更为何彦锋,2024年7月,公司法人再次变更为朴明珠,当事人管理人兼教练邵愿于2024年9月入职。当事人只有一个室内篮球训练场,招牌为“蓝翼篮球馆”。由当事人搭建,无其他办公室。当事人前期只做成年人的篮球比赛接待,或者训练场地出租,按人头收费,不做篮球培训活动。当事人于2025年9月初开始开展培训活动,主要开展校外体育(篮球)培训活动,共有4名工作人员,先后共计招生学生30个(均为校外篮球培训)。当事人共收取了30个学生的培训费用总计金额15000元,均为篮球培训课时费。 现查实,当事人营业执照的一般项目有体育场地设施经营的经营项目,当事人可依法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但当事人经营期间,开展有校外篮球培训,在没有取得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的情况下,开展了校外培训活动。 经核实,当事人共预收取30个学生篮球培训费用15000元,截至2025年9月13日现场检查时,已经使用的课时费用共计950元,没有使用的课时费用共计14050元,调查期间,当事人及时停止开展校外培训经营活动,主动将全部(含已消课的)培训费用15000元退还家长,已经使用的课时费用共计950元也予以退还。按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本办法中的“违法所得”是指违法开展校外培训所收取的全部款项,依法已经予以退还的预收费未消课款项,可以扣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故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950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1,900.00)。
1900.00元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9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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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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