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双河乡达利缘水果批发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振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322MA7N42PJ2H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四平市梨树县双河乡刘家屯村四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梨市监处罚〔2023〕2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1月17日从梨树县金山乡宝银商店,购进了啤酒箱上标签生产日期不可见的金士百纯生精酿9度啤酒100箱,进行销售,购进价格29.00元/箱,销售价格是32.00元/箱,售出1箱,当事人提供了进货票据,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该案货值金额3200.00元,违法所得3.00元。
当事人于2022年11月17日从梨树县金山乡宝银商店,购进了啤酒箱上标签生产日期不可见的金士百纯生精酿9度啤酒100箱,进行销售,购进价格29.00元/箱,销售价格是32.00元/箱,售出1箱,当事人提供了进货票据,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该案货值金额3200.00元,违法所得3.00元。
当事人经营的啤酒,无生产日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之规定,构成了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建议对当事人进行如下处罚:
一、没收金士百纯生精酿9度啤酒99箱。
二、没收违法所得3元。
三、罚款人民币5000元。
5000.00元
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