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合鑫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红灿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0335816538Y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达路3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17
(2025)豫0191执716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张**
河南新合鑫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
2024-10-25
(2024)豫0104民初1175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河南新合鑫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李**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3
2024-10-23
(2024)豫0104民初1175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河南新合鑫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李**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4
2024-10-15
(2024)豫0191民初2055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许**
河南新合鑫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5
2024-07-16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邓*
河南新合鑫商业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6
2024-07-05
返还原物纠纷
曹**
河南新合鑫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4-05-15
(2024)豫0191民初678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吕**
河南新合鑫商业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8
2024-04-22
租赁合同纠纷
河南新合鑫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刘**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3-12-13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曹*
郑州新合鑫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10
2023-11-21
房屋租赁合同
赖**
河南新合鑫商业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1-21
2025-04-15
(2024)豫0191执10729号
合同纠纷
河南新合鑫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赖寸权;崔**;崔培合同纠纷一审执行其他
执行案件
2
2022-02-16
2021-12-24
(2021)豫0182执5197号
合同纠纷
叶**、河南新合鑫商业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07-06
2021-06-24
(2021)豫01民终718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刘*、河南新合鑫商业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61299.00元
民事案件
4
2021-06-22
2021-06-09
(2021)豫0191民初12767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王**与河南新合鑫商业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05-08
2021-04-25
(2021)豫0191民初5500号
租赁合同纠纷
王**与河南新合鑫商业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0973.00元
民事案件
6
2021-05-08
2021-04-25
(2021)豫0191民初5534号
租赁合同纠纷
王**与河南新合鑫商业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3781.00元
民事案件
7
2021-05-08
2021-04-25
(2021)豫0191民初5529号
租赁合同纠纷
李**与河南新合鑫商业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2030.00元
民事案件
8
2021-05-08
2021-04-25
(2021)豫0191民初5466号
租赁合同纠纷
王**与河南新合鑫商业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37079.00元
民事案件
9
2021-05-08
2021-04-25
(2021)豫0191民初5478号
租赁合同纠纷
王**与河南新合鑫商业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9918.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1-05-08
2021-04-25
(2021)豫0191民初5495号
租赁合同纠纷
杨*与河南新合鑫商业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6258.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高开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6号
2023年12月20日,郑州市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高新区金梭路东木兰里南由河南新合鑫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高新区睿达广场商业)进行检查时,发现睿达广场地上1-3层商业部分业态布局与2018年4月由郑州恒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大队申报的睿达广场商业地上1-3层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卷宗内备案图纸不一致,该项目地上1-3层部分业态布局改变后未向郑州市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重新申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
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00元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2-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