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区韩彩家电经销处(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袁丽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03MA14GK442G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长春市宽城区柳影路(新月小区B2栋)4405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宽处罚〔2024〕3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2年12月在宽城区农贸水产大市场日杂大厅231号开始从事家电零售,2020年10月19日协议到期后撤出长春东北亚物流有限公司日杂大厅摊位,撤出时未办理变更登记,执法人员于2024年1月15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长市监宽责改〔2024〕22号),当事人已于2024年1月18日办理变更登记。据当事人称,其销售的型号为JZT-D02的家用燃气灶具是从佛山市彩茵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购进的,共购进6台,以105元/台的价格购进,截止至案发时止,当事人以105元/台的价格将上述产品销售给农安县合隆镇百灵电器行6台,货值金额为630元,没有违法所得。
当事人于2012年12月在宽城区农贸水产大市场日杂大厅231号开始从事家电零售,2020年10月19日协议到期后撤出长春东北亚物流有限公司日杂大厅摊位,撤出时未办理变更登记,执法人员于2024年1月15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长市监宽责改〔2024〕22号),当事人已于2024年1月18日办理变更登记。据当事人称,其销售的型号为JZT-D02的家用燃气灶具是从佛山市彩茵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购进的,共购进6台,以105元/台的价格购进,截止至案发时止,当事人以105元/台的价格将上述产品销售给农安县合隆镇百灵电器行6台,货值金额为630元,没有违法所得。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家用燃气灶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如下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停止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并作出罚款630.00元的行政处罚。
当否,请审批。
63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
2024-03-1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户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