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乐行全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潘怡辰 | 注册资本:1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31MAB0UEJ420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三桥新街4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22
(2025)陕0113民初32180号
租赁合同纠纷
陕西乐行全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刘**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1-03
(2025)陕0113民初32180号
租赁合同纠纷
陕西乐行全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刘**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陕0101交罚﹝2026﹞000474号
2026年 06月 10日 14时 40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西安市尚俭门内临时停靠点,对张立驾驶陕 AD33175号机动车的载客行为依法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现场核查,张立驾驶该车使用曹操出行平台系统接单,载客 1人从万和郡(东 1门)到西安站(南进站口),驾驶员手机显示订单金额27.14元。该车所有人陕西乐行全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行驶证核定使用性质非营运。经查明,陕西乐行全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将陕 AD33175号机动车租赁给张立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经查,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查询《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显示该当事人违法经营行为属于首次,参考《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相关规定,认定违法情形较轻。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资料、违规信息查询截图、当事驾驶员接单平台主页信息截屏照片、当事驾驶员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照片、当事驾驶员手机订单截屏照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查询截屏照片等。陕西乐行全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