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迪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应书岭 | 注册资本:714.29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630068239X0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生态城国家动漫园文三路105号读者新媒体大厦第三层办公室A区311房间(TG第05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5-31
2023-04-28
(2023)陕0622民初241号之二
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
新余海鲲厚锦投资合伙企业、应**等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70144442.94元
民事案件
2
2023-05-31
2023-04-27
(2023)陕0622民初243号之一
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
新余海鲲怡锦投资合伙企业、应**等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3-05-31
2023-04-27
(2023)陕0622民初242号之二
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
新余海鲲皓富投资合伙企业、应**等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17715856.29元
民事案件
4
2023-05-31
2023-04-27
(2023)陕0622民初242号之一
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
新余海鲲皓富投资合伙企业、应**等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3-05-31
2023-04-27
(2023)陕0622民初241号之一
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
新余海鲲厚锦投资合伙企业、应**等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3-05-31
2023-04-27
(2023)陕0622民初243号之二
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
新余海鲲怡锦投资合伙企业、应**等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70863425.16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税三稽罚﹝2025﹞130号
你单位个人股东应书岭向你单位借款1220000元,在纳税年度终了未归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第二条规定,上述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你单位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扣缴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3号)规定,对你单位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22000元。
122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5-09-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