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卢达蓉副食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卢达蓉注册资本:0.001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520625MA6GRRY50P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印江自治县朗溪镇街上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印市监处[2023]115号
在现场检查和询问调查中,当事人无法向本局提供相应的进货单据、供货商经营资质、进销货台账等材料,无法查清购进时间、购进数量、违法所得以及供货商情况等相关有效信息,故以当事人告知购进数量及现场检查发现的产品数量计算货值金额及违法所得。 现查明,上述4类化妆品由供货商开车上门换货,上述4类化妆品的相关信息如下:①雨洁专研去屑洗发露(控油止痒),净含量:750ml,粤妆20160263,生产商: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国道324线新庆路段拉芳工业城,限期使用日期:2023/07/12,数量:5瓶,销售价:40.00元/瓶;②雨洁专研去屑洗发露(丝质顺滑),净含量:750ml,执行标准:QB/T 29679,粤妆20160263,生产商: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国道324线新庆路段拉芳工业城,限期使用日期:2023/06/06,数量:2瓶,销售价:40.00元/瓶;③雨洁专研去屑洗发露(倍润修护),净含量:750ml,执行标准:QB/T 29679,粤妆20160263,生产商: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国道324线新庆路段拉芳工业城,限期使用日期:2023/06/05,数量:3瓶,销售价:40.00元/瓶;④雨洁专研去屑洗发露(男士活力净爽),净含量:400ml,执行标准:QB/T 29679,粤妆20160263,生产商: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国道324线新庆路段拉芳工业城,限期使用日期:2023/06/14,数量:2瓶,销售价:15.00元/瓶。上述4类化妆品均未售出,故货值金额为40.00元/瓶×(5+2+3)瓶+15.00元/瓶×2瓶=430.00元,无违法所得。 现查明,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综上,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事实成立,货值金额为430.00元,无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材料1:现场笔录1份、现场拍摄图片7份。证明对象: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事实。 证据材料2: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印市监强制〔2023〕96号)及财物清单(文书编号:2023-96号)各1份。证明对象: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化妆品的相关信息。 证据材料3:询问笔录1份。证明对象:当事人经营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化妆品的购进价格、购进数量、销售价格、销售数量和去向及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证据材料4: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对象:当事人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 证据材料5: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对象:经营者身份证信息证明。 以上证据本局依法定程序收集,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予以签字确认。证据真实、合法,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有关联性,在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未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本局全部采信作为定案证据使用。
警告#罚款0.2万元#没收非法财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00.00元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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