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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纸房乡瑞阁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瑞阁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10922MA43T50K2L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纸房乡五里屯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清市监处罚〔2025〕17号
1.当事人未提供供货商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其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或者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2.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行为,《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禁止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生产销售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掺假掺杂、超过保质期或者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33袋(盒); 3、罚款700 元 。
700.00元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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